清大議會總體檢──與台大「學代大會」的比較

@ 陳為廷

延續上篇所提及的,清大學生議會常由於學生議員出席率低落,而採取盡量縮減法定人數的做法。但是,相較於清大,台大學生議會每個會期選出的大學部學代約四十餘人。在無法給予獎勵、懲處的情況下,台大議會每個學期平均召開六次常務會議,每次會議出席人數皆在三十五人左右,並無「出席人數不足」的問題。

為什麼台大能,清大不能?我們顯然不可能輕易接受「台大人的良心與責任感比較高」這種理由。那麼,且讓我們回歸制度面檢討。首先來看看,兩校的學生學代分別是以什麼樣的方式選出?

台大學生「普選」 清大「委任系會」辦理

台大的「學代大會」選舉是採「普選」的方式。每個會期初始,由學代大會籌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必須遵循《台大學生選罷法》辦理選舉,負責統一辦理登記參選、舉辦政見發表會、設置投開票所等事務。整個過程中,選委會可以確實掌握參選/當選學代名單,且選舉辦法全校統一、選區劃分明確;選出的學代直接對其選區的選民負責,他們坐擁民意,有相應的權力與行政部門、校方抗衡。

至於清大,根據《清大議會選罷法》,學生代表選舉是由「學生會委託系會辦理」。至於各系選舉該如何舉辦,法條上並沒有明訂。這樣的制度設計,無疑是加深了學生議會改選的困難。首先,因為學生會與各系學會並無附屬關係,換句話說,系學會在收到學生會通知後,其實也可以完全不辦理選舉;或者,即使辦理選舉,各系的選舉方式也並不一致──可能有的學代是經過嚴謹的選舉過程產出、有的只是因為他是系會長的好友。這將造成各學代對系上的代表性參差不齊、連帶使得學生議會的整體代表性變得薄弱。再者,這在技術上也有執行難度,往往系學會在接到通知後,並沒有動機、也不清楚如何辦理選舉,導致每年許多系的學代流產。

代表性與人數的不足,導致清大議會的天生體質孱弱。由於缺乏代表性,它難以理直氣壯地對全校普選產生的學生會長(及其行政團隊),以及校方做出有效監督;由於人數不足,往往總共十名左右學代就必須面對龐雜校務,使得學生議會的功能也無法妥善發揮。

台大各委員會分工 大會作為平台

除了在最根本的選舉辦法上有差異,台大學代大會的運作模式也與清大不同。

在與黃守達進行訪談的過程中,提及台大學代大會為何不會面臨出席人數不足的窘境?他談到,「其實台大學代們主要工作的時間都不是在每學期六次的常會上」。學代大會底下分為財務、法制、環安、社團……等七個委員會,每名學代初入學代大會時必須選擇至少一個委員會加入,每個委員會平均有十名左右的學代,他們平時會自行聚會討論相關議案及行動,並在常會上將議案拋出,與其他學代達成共識,做成法案或決議。

「其實委員會就好像是一個一個團體,他們有自己想推動的事務。而在常會上將議案拋出,只是作為一個賦予『學生代表』正當性的程序,有利於他們去與校方、行政部門協商」。由於各委員會都有想要在常會上推動的決議、法案,而每一名學代又透過委員會參與其中,所以,學代出席常會的意願也就相對較高。

而,「不管制度怎麼改,關鍵還是在於『人』!」黃守達說。委員會之所以能夠順利運作,每一屆議長、各委員會召集人,及有經驗的學代們其實扮演了重要角色。唯有倚靠參與者有意識地將委員會的架構運作起來,並引導新進學代持續投入,學代大會才有穩定運作的可能。

人少好辦事? 夭折的清大議會普選

反觀清大學生議會,我們同樣擁有教務、校務、總務、學務……等委員會。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因選制導致人數短缺,根本無力細分委員會運作。不過,事實上清大議會也確曾有過人力充足的盛況。在辦理十六屆學代改選業務時,由十五屆學生會組成的選委會就曾推動普選制。依據清華電台當時的報導,十六屆議會選出的學代高達四十四位!

然而,在十六屆會期結束後,議長杜宗熹卻於受訪時表示,由於學代人數過多,開會人數容易因為未達法定人數的一半而導致流會,使得議會運作「效率不彰」。所以將十七屆的學代改選辦法改回「委任系會辦理」。換言之,就是要繼續仰賴法律的闕漏,算準了交給系會辦理就意味著大部分系會不會推派學代,然後「人少好辦事」地至少可以把行政部門的預算、人事案審完。

但根據當時清華電台的報導、選舉公告、及當時議員回憶顯示,十六屆議長所認知的議會的功能仍侷限在「審預算」、「審法案」等工作,即使試圖作委員會分工,卻也分工得並不完全──即使學代人數充足,清大議會「委員會」的功能也並沒有被妥善發揮。

於是學代平時並沒有管道參與校務,只能在每個月召開的常會上,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下,審議一些他或許並不特別關心、或其實搞不大清楚狀況的議案及預算,宛如橡皮圖章。這樣的工作,實在很難想像會讓人有動機持續參與。

改革選舉制度 重振委員會運作

一連串討論下來,我們可以發現,「因為人多沒有效率,所以應該盡量減少法定人數」這種做法,是極其草率、且倒果為因。本屆議會改選使應選名額應聲減半,無疑是無視於議會本身的制度設計,將使委員會的分工運作顯得更不可能。

若要落實學生議會的運作,我們在此期許十九屆議會,應該要在選舉辦法上做出根本變革,在台大運行順暢、且也曾在清大施行的「普選制」或許是可以考慮的方向;除了制度改革,議長及學代們,也應該正視章程上關於議會的制度設計,試圖將各委員會運作起來。

無論如何,十九屆議員於四月底選出,我們在此深深期許學生議會能在新的會期照上述方向作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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