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賽風波──談辛卯梅竹停賽三項目

◎ 吳思妤/劉佳琪/潘醇

在梅竹賽實施辦法明訂的11項競賽中,今年辛卯梅竹首度出現兩分項正式賽(足球、圍棋)面臨停賽,而女桌表演賽亦無法照常舉行。到底在這次停賽的爭議中,有什麼值得我們思索的呢?


圍棋

向來競爭激烈的圍棋項目今年意外停賽,引發兩校許多討論聲浪。停賽原因看似是因為賽制談不攏,但交大校方的干預可能也是造成此次停賽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庚寅梅竹以來不斷討論的「職業棋士」爭議,兩校始終無法達成共識,然而清大在07年便已加入一名職棋,對於08年的賽制,交大卻沒有提出任何異議。而停賽的關鍵點在於,兩校社長雖已對這次比賽的賽制達成共識,並有簽訂合約,但諮議會的決議認為此合約簽訂時無雙方梅籌在場,所以競賽規定另行協商,最終因未達共識而導致停賽。此外,有趣的是,《報竹梅花錄》(註一)記者張宇翔訪談交大傅恆霖學務長的內容中,提到校方不會對比賽合約等內容多作牽制(干涉?),且沒有實質的操作空間,然而交大社長鄭維中在討論賽制的過程中,交大課外活動組組長脫口說出「輸了就倒社」、「贏了記你兩支大功,輸了記你一支大過」等恫嚇言語。學校行政人員在賽制協商的過程中,是否真如交大學務長傅恆霖所言沒有「實質的操作空間」,令人懷疑。

足球

而足球停賽部份的主要問題在於「賽制談不攏」,過去幾年梅竹賽中,交大方認為體保生實力與一般生相差懸殊,要求清大限制體保生人數,後來進一步要求「只有一般生」能上場,以保障一般生權益及公平。但去年庚寅梅竹交大方出現了場上11名選手皆為外籍生的情形,因此清大教練陳國華對「一般生」資格提出質疑,合約規定上明指「依入學管道區分」,但依入學管道的狀況,外籍生屬獨立管道,不應歸入「一般生」辦理。

除此之外,簽約方面,清大方希望能在雙方教練在場的情況下協議出一套可長久運行的公平賽制,解決一般生、體育績優生(包含體資生、體保生)、外籍生爭議,而非每年依據彼此強弱增減而更改規定,但交大方不願出面談判,又《梅竹賽實施辦法》寫明「若超過時限則沿用大專盃」,但雙方對於沿用大專盃的哪一「部份」無法產生共識,因此辛卯梅竹在雙方皆不願退讓的狀況下以停賽作收。

女桌
     
06年丙戌梅竹桌球正式賽之女子選手爭議,在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行文清交兩校而解決後,女子選手除了女桌表演賽外,皆能在桌球正式賽的項目中上場。然而庚寅梅竹時,就發生了女子選手能否同時參與桌球正式賽與女桌表演賽的爭議,去年交大即有女子選手同時參加兩個項目,清大桌球隊教練吳德成老師也對此表示不滿。而今年梅竹開打前,交大透過梅籌對吳老師表示,希望能比照去年女子選手可以參加兩項的辦法。對此,交大方的解釋是,梅竹賽的實施辦法中並沒有明確限定同一名選手不能重複參加兩個項目,而清大方則認為女桌表演賽的舉辦是為將來升為正式賽所做的準備,在男女選手暫列於同一正式賽的狀況下重複參加表演賽並不合理。此爭議上呈諮議會後因票數相等的僵局,並沒有做出決議,只交由兩校再行協商,但就在諮議會結束的同一天,交大教練即向梅籌表示放棄參加本次梅竹的女桌表演賽,沒有再行溝通,這次的女桌表演賽也就此告吹。

合約怎麼簽?
     
依照梅竹賽實施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各項比賽之競賽規定應於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協調研訂完畢,具體作法則是在時限前由兩校梅籌與各分項代表隊隊長、教練協商後,簽立合約訂下競賽規定,這紙合約上需簽名核可的欄位包括了兩校的學務長、代表隊教練、隊長及籌委。然而,對於各分項競賽規則極為重要的這紙合約,其確切的簽約辦法卻讓人摸不著頭緒。以足球為例,陳國華教練表示去年在討論競賽合約時,他收到由兩校梅籌討論後擬定的合約,但在他簽下合約,還未送予交大方簽字時,交大教練又透過梅籌表示欲修改競賽規則,於是合約又再度重擬,陳國華教練如此前前後後簽下了七分由梅籌送來的合約,但這七分最後都因交大方欲修改內容而作廢,亦未送予交大簽字。可知競賽規則的合約擬定,只由梅籌各自與兩校代表隊討論後,再經雙方梅籌協商,從頭到尾沒有明確的協商與擬定流程,導致歷來爭議較大的分項合約協商過程漫長,甚至合約難產。此外,合約簽訂的方式也充滿了各方說法。清大梅籌總籌在訪談中表示,合約簽訂時並沒有規定雙方梅籌在場,該份合約才屬有效,在足球合約的例子中也可以看到,簽訂時甚至不需要兩方教練同時在場,但圍棋停賽的爭議中,雖雙方社長於諮議會決議之期限前簽訂合約,但交大籌委以雙方籌委不在場的理由而未在比賽規則上簽字、確認,最後導致停賽。關於合約的簽訂方式,到底誰說的才是對的?若無明確的規章或其他辦法作為僵局的解套機制,未來的賽制爭議,甚至停賽仍是可以預見的!

誰的梅竹?
  
辛卯梅竹圍棋、足球、女桌皆因賽制談判無果而導致停賽,使得許多選手無法上場比賽,甚至校方有「要顧全大局」的聲音出現要求賽制應依校方提出條件談判,但梅竹賽究竟是「學校的」競賽或是「學生的」競賽?當賽制談判的基礎從公平轉為被雙方的勝負所驅使;當梅竹賽從單純的情感交流出發,變成會以娘娘腔一類字句羞辱對方的比賽,令人不禁要問,現今的梅竹賽究竟怎麼了?

對於梅竹賽的賽制談判,雖然校方得以聲稱自己「沒有籌委會、諮議會投票權」、「沒有實際介入空間」,但在校方行政的科層體制下,聲稱自己「無權介入賽制」實為可議。在籌委會及諮議會中,學務長的「列席」難道不構成對諮議會及籌委會學生的壓力嗎?再者,對教練而言校方高層是他們的「雇主」,輸了梅竹賽小則升遷受阻,大則可能面臨失去工作的危險,對他們而言可說是直接關乎「生計」。但究竟誰在意梅竹賽的輸贏?學生可能在意,但當期中考來臨,梅竹賽或許就過去了;教授或許只在意學生蹺課排票或上課睡覺;梅竹賽的輸贏更不見得直接關係到校方聲譽──或更甚者,校友及企業捐款。真正在梅竹賽中有實際利害的只有行政人員、教練和參與梅竹賽的選手(除了雙方校方提供給贏得梅竹賽的校隊、社團、學生。梅竹社團為非校隊但參與梅竹正式賽的社團,例如圍棋社,這些非校隊的社團可因此得到比照校隊的住宿權,但清大圍棋社近年才向住宿組爭取到此一權益,得有四名住宿名額,而交大圍棋社則無住宿權),而在梅竹賽無關乎校方聲譽、企業也不會因為梅竹賽輸贏而捐款的情況下,校方應對其在梅竹賽採行的舉措多作檢討,讓賽制回歸公平公正,讓梅竹賽回歸學生,讓榮譽回歸榮譽。

註一:為交大傳播科技學系、清大校園媒體小組於梅竹賽期間共同發刊之報紙,共兩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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